一、各委員會與秘書處工作報告:
第十屆教育訓練委員會、病歷暨資訊品質委員會、學術研究發展委員會、護理品質促進委員會、編輯委員會、國際合作委員會、學術研究發展委員會及病人安全委員會所提年度工作計畫執行進度之報告。同意備查,並請各委員會繼續依計畫執行。
(一)教育訓練委員會
1、2021年上半年課程成果(詳如議程P5)
2、2021年教育訓練初稿(詳如議程P5-6),敬請各位理監事協助免費租借場地、宣導各場次活動,也鼓勵各院踴躍報名及支持協會的各項活動。
3、110年8月14日(六)假國防醫學院舉辦「110年第十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暨學術研討會 (主題:從資訊力到AI—談健康照護品質新革命) 」,敬請各位理監事先欲留寶貴時間出席今年度會員大會。
(1)會員大會歷年投稿數(詳如議程P6)。
(2)會員大會活動辦法依往例辦理,並將公文發送給教學醫院中15職類之學協會;投稿主題7項:1. 病人安全、2. 醫療品質、3. 醫務管理、4. 全人照護、5. 健康照護資通訊應用、6. 高齡友善照護、7. 新興傳染病品質管制,敬請各位理監事鼓勵醫院同仁踴躍投稿。
4、品質改善成果發表競賽
(1) 歷年隊伍數(詳如議程P6)。
(2)日期:預計11月底12月初辦理;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
(3) 活動辦法增修
- 鼓勵醫療院所持續品質改善精進並鼓勵各院踴躍參與,本年度新增海報發表,並將入圍海報發表的報名費調整為每隊5000元。
- 為鼓勵離島及偏遠地區積極參與品質改善活動,活動辦法內公告保障離島醫院第二階段至少一家錄取名額。
- 提高進階組報名隊伍數方案:提高進階組錄取率、銀及銅得獎數或獎金金額;但,維持辦法原敘述,不於活動辦法內公告。
5、每年度開設課程中實體課程與數位課程之比例。
建議方案:目前視訊課比例少,約佔1-2成,故會員可以選取的學分課程應無問題,但建議學術發展委員會應在考試規則或是協會網站公告此辦法規範。
(二)編輯委員會
1、醫療品質雜誌(詳如議程P20~27)。
(1) 第9卷第2期(110年6月)。
(2) 目前收稿及審稿現況。
(3) 增加稿件之方策。
(4) 修訂投稿簡則、投稿聲明書、答辯書及委員審查意見表
2、「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期刊評比暨核心期刊收錄, TSSCI」(詳如議程P28~33)
實施方案第四點第二款申請資格規定:「出刊頻率至少為一年刊,並刊行滿三年應出期數」,因為不符合認定資格,緩延至2024年才能申請。
(三)病歷暨資訊品質委員會
1、2021年度第一場「提升病歷紀錄品質研討會(中部場)」成果(詳如議程P16)。
(1) 本次活動小盈餘。
(2) 滿意度結果中對於餐點供應滿意度較低,其原因:因半日研討會未提供餐點且收費較其他活動便宜之下,則規劃不提供餐點;其餘課程安排上的滿意度項目皆達正向90%以上。學員對於講師的滿意度亦都正向100%。
(3)「提升病歷紀錄品質研討會」於6月12日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及9月18日假國防醫學院(課程表詳如議程P18),敬請各位理監事鼓勵醫院同仁踴躍報名。
(四)護理品質促進委員會
1、「護理SNQ獲獎團隊分享會」於7月29日假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及10月5日假高雄榮民總醫院(課程表詳如議程P15),敬請各位理監事鼓勵醫院同仁踴躍報名。
2、「護理專案分析工作坊」於5月28日假澄清醫院中港院區及11月19日假高雄榮民總醫院(課程表詳如議程P15),敬請各位理監事鼓勵醫院同仁踴躍報名。
3、請委員會委員鼓勵院內同仁加入臺灣醫療品質協會、投稿臺灣醫療品質協會期刊及會員大會學術研討會並設立目標:1年投稿2篇至品質改善成果發表競賽。
(五)國際合作委員會
1、2021上半年執行情形及活動紀事(詳如議程P45~67)。
2、近期籌備主辦、參與及合辦活動(詳如議程P68~84)。
(六)學術研究發展委員會
1、教科書書名為《醫療品質管理與病人安全-理論及實務》(目錄詳如議程P87),
提醒尚未繳交的8位作者們,最後繳交期限5月20日。
2、「(學生)醫品師檢定」於5月15日假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目前報名人數0位,敬請有在學校教學的理監事鼓勵學生踴躍報名。
3、「醫品師甄審與高階醫品師甄審」於6月12日假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目前報名人數2位,敬請各位理監事鼓勵醫院同仁踴躍報名。
(七)病人安全委員會
1、2021上半年執行情形 (詳如議程P91~97)。
(1) 2月18日鄭紹宇理事長與任寶玲執行秘書至大里仁愛醫院拜會詹廖明義顧問;3月17日委員會會議中頒發顧問聘書。
(2) 「2021年度領導與病人安全高峰論壇」於5月28日假台中市全國大飯店。
(3) 計畫6月由李君儀委員撰寫,由陳石池委員審稿,並交由編輯委員會刊登於期刊中。
(八)秘書處報告(詳如議程P99~107)。
(九)提案討論
案由一:內編比例>1/2:編輯委員會成員為理、監事者(不含候補理、監事)視為內部人員。(編輯委員會)
決議:擬請編輯委員會編列編輯顧問群後,再於下次理監事會議報告。
案由二:編列編輯委員會章程。(編輯委員會)。
決議:擬請編輯委員會編列編輯委員會組織章程後,再於下次理監事會議報告。
案由三:修訂高階醫品師辦法第九條與醫品師辦法第十條,申請本協會證書展延,本協會主辦之學分須佔60%以上且數位課程學分不得超過10學分。(學術研究發展委員會)
決議:擬請學術研究發展委員會修改辦法,但不朔及既往,且由秘書處規定其他醫療機構不予申請數位課程之積分,再於下次理監事會議報告。
案由四:高階醫品師應試資格是否修正。(秘書處、學術研究發展委員會)
決議:擬請學術研究發展委員會討論後,再於下次理監事會議報告。
案由五:委員會會議視訊是否支給出席費及建議開會次數規範。(秘書處)
決議:鼓勵實體會議,但視訊參與會議者如何認定是否列席及相關規範,擬請秘書處討論並訂出規範後,再於下次理監事會議報告。